|
《輔仁外語學報》投稿規定
-
資格:
凡從事外國語文之文學、語言學及文化、藝術的研究者皆可投稿。每次投稿每人以一篇為原則,且不得一稿兩投。
-
內容:英、法、德、西、日、義等六種外國語文之語言學、文學及文化、藝術等未公開發表之論文。使用文字限中文,外文可為材料。
-
審查費由本學報負擔。
-
樣式、繳交份數:
A4大小橫寫Word原稿。
(1) 原稿(記名原稿乙份,不記名原稿二份,磁片一張)
請將以下的項目依順序,全部以30字×30行×30頁以內(含中、英文摘要)格式排版。
論文名稱(請加註英文之論文名稱)
作者姓名(中、英文,僅限記名稿件)
作者所屬單位職稱(中、英文,僅限記名稿件)
本文(含圖表)
注(隨頁注)
參考文獻
資料
中、英摘要與關鍵詞(至多五個)
※ 無記名之原稿中請避免列出姓名、單位職稱等與作者本身相關之資料,謝辭等文字於審查階段中請勿列入本文。
(2) 附件(一份)
請書明論文名稱、作者姓名、所屬單位、職稱、聯絡方式(地址、電話、傳真、電子郵件)。若為共同執筆,請明確寫出聯絡代表者。
稿件內涉及版權部分,請事先取得原作者或出版者書面同意,本刊不負版權責任。
稿件寄送處:
242台北縣新莊市中正路510號
輔仁大學外語學院語言學研究所 「輔仁外語學報」收
(不論是否刊登,所繳交之稿件與磁片一律不退還,請自行備份)
-
審查:編輯委員會原則上由本院及外校之學者專家組成,所有稿件先經由本刊編輯委員會初審,通過後送交至少二位相關領域之專家學者複審,決定是否刊登。審查意見分四種:1.可刊登2.修改後刊登3.修改後再送審決定是否刊登4.不宜刊登。若專家學者複審有一正一負之情形,再送第三位專家學者複審。審查意見僅分二種:1.可刊登2.不宜刊登。
-
本期刊於每年6月30日發行,一年一期。截稿日為每年2月10日(郵戳為憑)。
-
刊登者贈送抽印本20份及期刊3冊,不另致酬。
-
本期刊刊載之論文,非經本刊同意,不得轉載至其他刊物。
-
本期刊之出版除紙本外,兼電子期刊出版。
聯絡處:242台北縣新莊市中正路510號 輔仁大學外語學院語言學研究所 楊淑卿秘書
電話:02-2905-2553 FAX:02-2905-2167
E-MAIL:G28@mails.fju.edu.tw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