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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8學年度外交與國際事務學程
最新公告資訊
1.自99學年度起核心必修課程不得抵免。
2.自99學年度起全人教育課程中心之「海峽兩岸民事法律爭議處理」、「社交禮儀」、「美國高等教育」三門課程不得抵免學程之選修學分。
98學年度學分學程核定名單
請見教務處公告(98.06.01)
98年學年度學程招生說明會簡報檔
外交與國際事務學程簡介(pdf 檔)
98學年度修讀學程相關規定
98學年度學程規則
98學年度第一學期課表 
98學年度學程課程規劃
98學年度學程師資表
歷年承認之通識課程
98學年度申請學程相關事項
98學年度申請學分學程公文
98學年度學生修讀學分學程申請單
學程相關統計資料
92-96學年度已修畢人數統計表
92-97學年度參加人數統計表
95-99年度外交學程相關各類公務人員考試一覽表(資料僅供參考,請詳見考選部公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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